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该如何做赔偿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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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了事故对方全责我该如何做赔偿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除了事故对方全责的,则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由对方承担,一般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应当是根据财产所损害的具体价值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则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死亡赔偿金等。
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