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有什么不同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玩忽职守罪与滥用职权罪的区别如下:
1、滥用职权是行为人意识到自己在行使权力,不该用而用,该用而不用,因而超越职权而滥用职权的行为;而玩忽职守则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是履行职责,由于各种原因而不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2、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如果是出于间接故意,即滥用职权;意识到是履行职责属于玩忽职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有什么不同
日期:2023-09-19 律师:15555555523(123中8个5,微信同号)
上一篇:单方签完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下一篇:暂无
相关推荐
- 2023-09-181单方签完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2023-09-182借钱2000多四年了不还怎么处理
- 2023-09-183西青区离婚抚养费纠纷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 2023-09-18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诉讼时效上诉状
- 2023-09-18568岁撞成植物人怎么赔
- 2023-09-186对变造股票债券罪如何处罚
- 2023-09-187你好。请问小区楼上收废品应该怎么解决
- 2023-09-188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么,有哪些规定
- 2023-09-189没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劳务合同
- 2023-09-1810朋友欠我10000块钱一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 2023-09-1811成都猥亵儿童罪请一个律师要多少钱
- 2023-09-1812就是我买号他跟我说那个退款具体时间,但是不给我退款是属于